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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0日,在她的柔情蜜意中,我感受到被愛的幸福和喜悅。
同樣的,在她的一再要求中,我承諾要愛她一輩子........
此後,我每天只能睡3-5個小時,其他時間要拿來工作、陪她說話。
.........這其中的一切,我已經、或說即將........獨立成一篇BLOG,加上密碼,等候真心關懷我的好友來找我問密碼、問網址.........我不打算公開了。
就讓歷史回歸歷史。
一個月的時間,我從天堂,墜入地獄,只因為我離開的隔天她就愛上了別人,還怪我沒打電話給她,讓她有機會和別人........
人的最初的信任,有那麼容易就毀去嗎?
這或許是二人之間最明顯的差異吧?只能說......這原本已經是預期當中的事情(分手).........只是沒想到是這樣的結果........我被劈了........
OK!痛,又死不了人.........我只是........很遺憾......很難過.....竟然遇到這種女人..
明明台灣有幾個女生對我好,我偏不要........要怪,就怪自己吧!
笨!蠢!
希望........我有勇氣,去找我真正喜歡的『她』。
後記:
我想,應該沒有人能抵抗異性的柔情蜜意,處在被動的我,當時的狀況,根本沒有說『不』的餘地….可喜的,這種人,早日讓我發現,若等到情深意切,那一定更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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